4月25日下午,政法学院举行了“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系列活动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解读与研讨。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党总支书记苑宏光主持,副院长徐敏解读两个文件。
徐敏首先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出台的背景、意义、要求进行了说明,然后按照《标准》的规范重点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对法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图书馆学四个本科专业的国家标准逐一进行了解读。
接着,她从生源情况、培养模式、教学资源、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成果、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专业特色等方面对《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在解读培养效果,特别是在校学生综合素质这一二级指标时,联系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项目和《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就如何提高在校生综合素质进行了说明。最后,对《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
本次讨论活动将各专业与《标准》和《体系》进行对比并寻找差距,同时还对《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和《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在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
大家纷纷表示,要按照《标准》《体系》完成专业建设和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院长朱明仕强调,各专业要认真组织对《标准》和《体系》的学习,在寻找差距过程中不断实现突破和创新。

(政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