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我校在教学综合楼901会议室召开2017年学校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学院党总支(分党委)书记、院长,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安全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迟海波主持。
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王忠在讲话中对学校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把握大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成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将综治工作向更广泛的领域拓展,工作环节向更前端延伸,工作力量向多元化转变,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解决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完善综治工作机制,实现“管理管控”向“寓管理于服务”转变、习惯“灭火”向突出“源头治理”转变、“部门工程”向“党政工程”转变,建立动态管控和排查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平台,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三要探索体现学校特色、校园特征的综治工作新模式。深刻把握当今社会发展的大逻辑、大趋势,在综治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求实效。
校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刘春明,从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维稳、治安防范、安全宣传教育、校园交通秩序安全等六个方面总结了2016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并对2017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六点希望:一是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校园安全责任制;二是强化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责任落地;三是建立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以“两化”建设为抓手,创新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平台;四是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提升校园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五是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六是增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
纪委书记刘双山宣读了《关于表彰2016年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星级单位的决定》,学校领导为先进单位、星级单位颁发奖牌;副校长苏春辉宣读了《关于调整长春师范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党委副书记潘正岩宣读了《关于调整长春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小组的通知》;副校长杨勇宣读了《关于调整长春师范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综治第一责任人向王忠递交了《长春师范大学综治责任书 》;各学院、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向刘春明递交了《长春师范大学安全责任书》。
最后,迟海波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创新工作模式,依托大学文化建设,探索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努力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校园网格化、消防分级管理;通过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加快建立风险评估台账,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切实有效的落实好学校对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协调合作,齐抓共管,全校上下共同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会后,学校下发了《长春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小组工作办法》(修订稿)、《长春师范大学综合治理工作办法 》(修订稿)、《长春师范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文件。



(通讯员:朴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