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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大讨论】落实立德树人职责 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研究生院召开全校研究生导师业务培训会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 日期:2018年11月30日 13:57


11月27日,研究生院在教学综合楼901室组织召开全校研究生导师业务培训会。研究生院院长刘钊,副院长孙凌晨、梁四化,校内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由梁四化主持。

刘钊在会上作题为 “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讲话。她指出,要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对研究生导师提出的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七个方面要求。

刘钊指出,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现状制定了三方面的举措。一是科学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适当增加专业外语和论文规范写作方面的课程。课程要参考学科教指委的指导意见进行,严禁因人设课。二是加强优质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好公共课关口,打造优质专业课程,重点资助改革项目,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和质量监控体系的探索,鼓励导师立项。三是实现实践教学新突破,重点资助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动员鼓励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各类技能比赛,奖励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重点资助有科研创新能力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全面推行三导师制。同时,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院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刘钊强调,作为研究生导师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要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要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要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要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研究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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